(原标题:鹰峰电子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:代持股份已彻底解除)
6月5日,鹰峰电子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,其中,公司被要求说明洪英杰代潘关新持股的原因,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,潘关新入股及退出价格公允性,股权代持是否彻底解除。
问询中,全国股转公司指出,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,2016 年 1 月实际控制人洪英杰代潘关新持有 1%股权;2021 年 11 月双方签署《股份转让合同》,解除代持;2022 年 11 月及 2023 年 4 月,潘关新两次起诉洪英杰和公司,要求认定《股份转让合同》无效,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潘关新名下;2023 年 11 月,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原告潘关新的全部诉讼请求,维持一审原判。对此,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说明洪英杰代潘关新持股的原因,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,潘关新入股及退出价格公允性,股权代持是否彻底解除。
在回复中,鹰峰电子指出,洪英杰与潘关新通过管理培训班结识。2016 年初,潘关新看好洪英杰带领下鹰峰有限的未来业务发展,希望投资鹰峰有限。由于鹰峰有限已经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股改基准日进行股改,为避免因股权变动增加工商变更登记次数、股改文件修改的流程时间,尽快申报新三板,双方一致同意,潘关新向洪英杰购买上述代持股权后未进行工商登记,而由洪英杰代持该等代持股权。洪英杰与潘关新不存在关联关系。
2016 年 1 月 19 日,洪英杰与潘关新签署《代持协议书》,约定:洪英杰向潘关新转让并代为持有鹰峰有限 1%的股权,作价 250 万元。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系参考鹰峰有限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23422.62 万元为基础,并结合 2015 年第三、四次股权转让估值 33000 万元,在此基础上双方协商后确定,具有公允性。
2021 年,潘关新与洪英杰协商退股事宜。综合股份转让价格和税务成本,潘关新退出价格所对应公司估值为 6.875 亿元。尽管转让价格低于定增估值,但该价格系交易双方考虑代持股份取得的成本、流通性以及股权款付款期限等要素后协商的结果。
2021 年,鹰峰电子为前次创业板申报事宜需进行合规性整改,洪英杰与潘关新经协商一致,由潘关新将其委托洪英杰代持的鹰峰电子的全部股份(即143480 股股份)转让予洪英杰的方式解除股份代持。根据《股份转让合同》之约定,代持股份于洪英杰向潘关新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完成交割,即,股份代持关系解除。洪英杰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至 12 月 28 日期间,向潘关新指定方龚晖支付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。因此,代持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依约完成交割,完成过户至洪英杰名下,代持股份彻底解除。
同壁财经了解到,鹰峰电子是电力电子被动元器件国内领军企业之一,主要从事电容、电感、母排、电阻等被动元器件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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